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

103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之塑膠休閒杯測試報告

本校提供103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之塑膠休閒杯測試報告。相關證明資料如下:
新增說明文字








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103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之不鏽鋼材質食品容器具鋼材為304之沃斯田體系不鏽鋼

本校提供103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之不鏽鋼材質食品容器具鋼材為304之沃斯田體系不鏽鋼,並請正宇不鏽鋼公司提供測試報告,報告均符合衛生標準中之「器具、容器、包裝之製造、修補用金屬」規定。相關證明資料如下:












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合乎標準不鏽鋼,食品容器安心用

合乎標準不鏽鋼,食品容器安心用

【發布日期:2014-06-24】
 :食品組
有關6月23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召開「市售及學校不鏽鋼食用容器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記者會,公布市售及學校共49件不鏽鋼食品容器抽驗結果,所有產品均未驗出重金屬砷、鉛、鎘,共19件商品標示不合格,包括產地、製造日期等標示項目不全;另外共16件錳含量超標,而非屬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8499所列之鋼材種類。
不鏽鋼食品容器具目前應依經濟部主管之商品標示法標示,惟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於主動積極之態度,及早保障消費者選購不鏽鋼食品容器具之權益,並鼓勵業者逐步標示產品完整資訊、減少對產業衝擊,業於103年5月20日發布「不鏽鋼食品容器具標示作業指引」,鼓勵業者揭露更多產品資訊,供消費者選購判斷。
有關不鏽鋼食品容器錳含量超標一事,係指該產品材質中,金屬錳所佔百分比高於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8499所訂各類不鏽鋼鋼材之元素百分比範圍,與錳溶出無直接關聯。由於不鏽鋼係屬耐熱及耐酸蝕之材質,故一般於正常使用情形下,不致因不耐熱或不耐一般食品酸鹼值而溶出有害物質之虞,故衛福部針對其溶出試驗之規範,與Codex及先進國家如歐盟、美國及紐澳等相同,均未特別針對不鏽鋼材質訂有錳溶出之試驗規定。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強調,業者產製各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應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並應明確標示產品資訊;民眾購買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時,也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依所標示材質之特性正確使用。食藥署已發布「不鏽鋼食品容器具Q&A」,相關資訊均可參見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食品容器(具)及包裝專區。

市售及學校不銹鋼食用容器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

市售及學校不銹鋼食用容器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
日期:103-06-23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近日針對市售及學校使用之不銹鋼食品容器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29件市售不銹鋼食用容器,商品標示部分有19件不合格,金屬材質部分有7件不屬CNS8499,惟29件均未檢出砷、鉛、鎘等重金屬。至於20件學校使用之不銹鋼食用容器,金屬材質部分有9件不屬CNS8499,亦均未檢出砷、鉛、鎘等重金屬。

行政院消保處於北、中、南地區抽樣價購29件不銹鋼碗、餐盤、煮鍋及水壺,並於國中、小及附設幼兒園抽樣20件學童使用之不銹鋼餐盤、碗及飯盒,。合計49件。逕送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GS) 依據CNS8499國家標準以「CNS10006鐵及鋼之光電式發光光譜分析法」進行金屬材質分析,並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金屬罐檢驗並模擬容器需要在95度高溫下使用,以95度高溫0.5%檸檬酸,「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分析砷、鉛、鎘溶出情形得到相同結果。另外,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規定,針對29件市售容器進行查核(按:20件學校使用之容器非市售無商品標示法之適用)。